教育发展基金会获“上海市先进民间组织”称号

基金会 2008-10-12 3371
    日前,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光荣地获得“上海市先进民间组织称号”。

  2005年8月,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推动上海市民间组织健康发展,市政局、人事局、社会服务局、社会团体管理局组织开展了“上海市先进民间组织”评选表彰活动。通过为期三个多月的评审和公示,在全市7800多家民间团体中,评选出198家社会团体、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“上海市先进民间组织”。据悉,全市75家基金会中,仅6家获得此称号。

相关联接

  关于表彰上海市先进民间组织的决定

  沪民社综〔2006〕11号

  各市级民间组织业务主管单位,各区(县)民政局、社团局(办),各相关民间组织:

  民间组织是我国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改革开放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,我市民间组织迅速发展壮大,已遍布城乡,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,其社会作用日益显著,已经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,成为促进经济发展、推动社会进步、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。

  为了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推动我市民间组织健康发展,上海市民政局、上海市人事局、上海市社会服务局、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于2005年8月组织开展了“上海市先进民间组织”评选表彰活动。通过广泛宣传、层层推荐、严格评审、媒体公示和反复听取各方面意见,共评出上海老新闻工作者协会等198家社会团体、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“上海市先进民间组织”,现予以通报表彰。

  这次表彰的全市先进民间组织,在不同领域做出了突出成绩。他们遵纪守法,组织机构健全,内部制度完善,运作程序规范,社会责任感强,社会公信度高,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,是新时期我市民间组织的优秀代表。

  希望受到表彰的民间组织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开拓进取,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。希望全市其它民间组织向受到表彰的先进民间组织学习,以服务社会、服务人民为己任,为上海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!

  上海市民政局

  上海市人事局

  上海市社会服务局

  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

  二○○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


[供稿者]: 教育发展基金会
[发布日期]: 2006-12-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