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
如果您向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进行了公益捐赠
且获得了捐赠票据
在进行个税汇算清缴时填报具体捐赠信息
可用于个税税前扣除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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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依据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第六条,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、扶贫、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,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%的部分,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;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,从其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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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
需满足的条件
01
接受捐赠的公益组织
具备税前扣除资格
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一家慈善组织,具备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。如果您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了公益捐赠,那么在进行个税汇算清缴时,填报具体捐赠信息,可用于税前抵扣。
02
取得并准备《公益事业
捐赠统一票据》
凭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,捐款人可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期申报,因此现在申报的是您2023年完成并取得捐赠票据的公益性捐赠。
捐赠票据样张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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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的操作
01 进入“个人所得税”APP
点击“综合所得年度汇算”
02 选择“申报年度——2023年度”
选择“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”
并点击“开始申报”
完成“标准申报须知”确认
03 填写好您的基本信息
并点击“下一步”
04 拉至页面底部
点击进入 “准予扣除的捐赠额”
05 点击右上角的 “新增”
06 根据捐赠票据填写您的抵税信息
- 输入受赠方的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搜索(“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”:53310000501777985E)
- 依照捐赠票据填写捐赠凭证号及捐赠金额,扣除比例选择30%
07 点击“分配扣除”
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准予扣除的捐赠额
- 如您有多份捐赠,可继续点击“新增”添加
- 所有捐赠填妥后点击“返回”,返回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页面
08 捐赠抵扣流程完成后
点击“下一步”即可继续完成
2023年汇算清缴步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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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01
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比例是多少呢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第六条相关规定,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、扶贫、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,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%的部分,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;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,从其规定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九条相关规定,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;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%的部分,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* 如您想获取更多公益性捐赠与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信息,可以点击文末“阅读原文”,进入《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》了解相关规定。
02
公司将员工捐款集中捐给慈善组织并开了一张票据,员工可以税前扣除吗?
可以。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,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。
03
外籍人员的捐赠可以扣除吗?
如果该外籍人员为非居民纳税人,其在中国大陆有符合扣除条件的应税收入,就可以按规定进行扣除。但如果该外籍人员享受了税收协定优惠,那么捐赠支出则无法扣除;如果该外籍人员为居民纳税人,其享受捐赠扣除与国内人员是一样的。
思源致远,携手同行。与您相伴公益,幸甚至哉。感谢您对于上海交通大学教育事业一如既往的关心,期待您继续与我们并肩同行。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若有任何疑问,欢迎联系我们。感谢您的支持!
整理 | 交大基金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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